空挂户口能否分动迁款需根据房屋性质及安置方式综合判断 ,具体分析如下:区分房屋性质是关键前提公有住房:若空挂户口人员被认定为同住人,则无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均可获得拆迁补偿款 。
空挂户口能否分动迁款需根据房屋性质及人员同住人身份判定 ,公有住房中认定为同住人的空挂户口人员可获得补偿,产权房则需结合具体政策判断。具体如下:区分房屋性质是关键前提房屋性质直接影响补偿分配规则。
综上所述,空挂户口能否分得动迁款,需综合考虑房屋性质以及具体的安置方式 。在公有住房中 ,若为空挂户口的同住人,则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而在产权房中,则需根据安置方式来确定是否能获得补偿款。
空挂户口能否分动迁款需结合房屋性质及同住人认定结果判断 ,若为公有住房且空挂户口人员被认定为同住人,则可获得补偿款;若为产权房或未被认定为同住人,则通常无法获得。具体分析如下:区分房屋性质是关键前提上海地区处理空挂户口动迁款分配问题时 ,需首先明确系争房屋为产权房还是公有住房。
空挂户口一般不能取得拆迁补偿款 。具体情况分析如下: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对象:公房拆迁时,动迁组通常与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 ,并由承租人负责安置房屋的同住人。
对于这类知青,即使他们空挂户口,也可能被认定为同住人 ,从而有权分割动迁款。这一特殊情况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知青身份的特殊性:知青是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的知识分子,他们在历史上有过特殊贡献,因此国家在政策上对他们有一定的关照 。
若曾经有亲属关系的同住人被法院认定为共同居住人 ,则有权参与征收利益分配;若未被认定,则无权参与分配。具体认定及分配规则如下: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标准户籍要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户口必须在被征收房屋内。实际居住要求:需在被征收房屋实际生活一年以上 ,特殊情况除外,如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 。
在某些案例中,尽管有人曾享受过福利分房 ,但由于其在动迁房屋中有实际居住 、户口在册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法院仍判决其有权分得部分征收补偿款。而在另一些案例中,已享受过福利分房的人则不被认定为同住人 ,因此无法享有动迁利益。
未享受福利分房:若知青子女或其配偶、子女已通过单位分房、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等福利政策获得住房,则不再符合同住人条件 。例如,(2021)沪02民终11598号案中 ,当事人他处有房,法院排除其同住人资格。关键点:需核查知青子女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包括是否拥有产权房、公房承租权等。
同住人身份认定:虽然张某某的户口因服兵役而迁出,但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裁判规则 ,这种情况属于同住人身份认定的例外情形 。即,尽管户口不在册,但因其服兵役的特殊性 ,仍可以视为共同居住人。司法判例分析 案情概述:张某某在公租房内报出生,户口在册并一直居住在内。
空挂户口:如果离异人员虽然户口在公租房内,但实际上只是空挂户口 ,并未实际居住,那么原则上在动迁补偿分割时也不会考虑其补偿权益。这是因为空挂户口并未形成实际的居住关系,因此不符合同住人的认定标准 。综上所述 ,对于上海公租房动迁,离异但户口在内的人员是否有补偿权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户口在内但公房一直空关 ,在一般情况下仍可能享受部分拆迁利益,但具体利益分配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公房拆迁中 ,户口是否在内是判断能否享受拆迁利益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 。
户口在公房内并不必然享有动迁利益,是否享有动迁利益需结合是否为承租人或同住成年人等因素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公房动迁利益归属原则根据法院判决及公房动迁相关法律实践 ,动迁利益原则上归属于承租人和同住成年人共有。
上海公房动迁,户口在内且实际居住过不一定能享受动迁利益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公房动迁利益的分配并非仅仅基于户口是否在内以及是否实际居住过这两个因素。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不能享受该待遇:公租房的享受,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当事人已经离婚,虽然户口未迁出,但与前配偶已经不存在夫妻关系(不属于一个家庭内的成员) ,因此不能再享受该待遇(不会有补偿款分配)。

哪些人能享有动迁利益 在上海公房动迁中,只有公租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同住人)才享有拆迁利益 。承租人:每套公房都会有一本“公房租赁凭证 ”,上面登记的一般就是承租人。
法律依据与产权归属上海公房拆迁补偿对象主要为承租人和同住人。若承租人死亡且无符合同住人条件的户内成员(如户籍未实际居住、未满居住年限等),房屋产权将回归公有住房管理系统 ,拆迁利益原则上由房管部门或征收单位按政策收回 。
同住人在公房动迁中可以享受的权益主要包括:拆迁补偿款:作为公房的同住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的一部分。补偿款的分配通常考虑公房的来源、居住时长 、户口情况等因素。安置房:在拆迁后,同住人有权获得安置房或者相应的安置补偿。安置房的具体分配和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
上海公房动迁 ,承租人和同住人享有动迁利益,其中同住人需满足有户口、住一年、无房户的基本条件。然而,特殊情况存在例外 ,承租人有权申请居住困难户,一旦符合条件,可通过托底保障方式获得安置。
本文由小星于2026-02-27发表在星奥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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